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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元旦、春节假期赴捷克旅行安全提示
2016-12-22 18:40

  捷克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,但针对外国游客,特别是个别习惯随身携带大量现金的中国游客的抢劫、诱骗、偷盗等犯罪案件时有发生。相关案件主要发生在旅游景点、火车站、列车卧铺包厢、长途客车、地铁、宾馆、餐厅等人员密集场所。元旦、春节假期临近,中国驻捷克使馆提醒拟来捷中国游客:

  1.行前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(网址:http://cs.mfa.gov.cn)和中国驻捷克使馆网站(http://www.chinaembassy.cz/chn/lsyw_1/),了解出国旅行须知和捷克有关情况和信息,做好行前准备。

  2.加强防范意识,不随身携带巨款,也不在住处存放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。外出时避免“露财露富”。提高警惕,相互关照,外出购物、就餐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看护好证件及财物等随身物品。

  3. 妥善保管护照、签证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,注意留存复印件或电子版,并与原件分开保存,以防万一。随身携带几张证件照片备用。如父母携未满16岁儿童同行,建议同时留存儿童出生证明、父母结婚证复印件,以备护照遗失时补证之需。

  4. 如发生被盗,请立即报警;如护照丢失需补办旅行证件,请携报警记录、护照复印件、4张证件照片等材料到中国驻捷克使馆申请补办。使馆将在向原发照机关核实申请人持照信息后为申请人补办旅行证。办证要求参阅http://www.chinaembassy.cz/chn/lsfw/bszn/t778256.htm。

  5.认真查看所持签证有效期及停留期限。特别注意申根签证(一次或多次入境)允许持有人自首次进入申根区之日起180天内,持续停留或陆续停留累计总天数均不得超过90天的规定,避免因逾期停留在出境时受到处罚。

  6. 搭乘公共交通时按要求购票,地铁进站前、公交车上车后务必打票,不打票、重复打票或没打上均可被视作逃票和处以最低800捷克克朗的罚款;不要为抄近路随意穿越地铁通道,以免被误认为逃票;购买长途汽车、火车票时,请当面认真核对并确认乘坐时间等信息后再出票。

  7.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。

  祝大家度过一个快乐、平安的假期!

  如遇紧急情况,请及时报警,向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或使馆求助。

 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:0086-10-12308或0086-10-59913991。

  驻捷克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:(00420)728939951。

  捷克求助电话:(00420)112(欧盟国际求助电话,适用一切情况报警)、158(捷当地报警电话),急救电话:(00420)15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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