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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驻捷克使馆关于进一步落实“一次性告知”、“只跑一次”等领事便民措施的通知
2018-06-26 23:01
 

  为进一步做好领事证件服务,方便群众办事,真正体现外交为民的宗旨,从即日起,我馆对前来申请办理护照、旅行证、公认证和婚姻登记等领事证件业务的中国同胞做出以下承诺  

  一、“一次性告知”措施。中国公民在申请办理领事证件业务时,请事先仔细阅读我馆网站领事业务下设办事指南栏目,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。到馆办理时如符合办理规定,但材料不全,领事官员将先收下材料,并“一次性告知”其他所需补交的材料,申请人可通过电邮、邮寄、取件时补交、他人代交等方式补充完整。  

  二、只跑一次”措施。申请办理领事证件业务时,申请人除到馆必要签名或留存信息(如指纹信息、与领事见面、个人文件签名等),其他事项(如补充文件、取件等)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。  

  三、“绿色通道”措施。办理普通护照需提前上网预约(网址ppt.mfa.gov.cn)。如因人道主义等原因(如奔丧、探望危重病人、紧急就医等)需紧急申请护照(旅行证)而来不及预约的,可联系使馆,在提供相关证明后使用免预约“绿色通道”。  

  四、认证降费。自20183月起,中国公民办理领事认证收费已下调至民事类每份6欧元,商事类每份13欧元。  

  五、咨询服务措施。申请办理领事证件前,请先查阅网站领事业务下设办事指南栏目,如有疑问,可致电00420-233028898(工作日下午2点至5)进行咨询。如所询问题较为复杂,可电邮至konzularniodd@seznam.cz,并留下联系电话。使馆工作人员将尽快予以反馈。  

 欢迎各界对我馆领事证件工作进行监督。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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