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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捷克大使馆关于部分领事证件业务提供回邮服务的通知
2020-09-25 20:42

  鉴于当前捷克新冠肺炎疫情形势,为方便有紧急特殊需要的申请人办理相关领事证件业务,避免人员聚集、减少感染风险,驻捷克大使馆从2020年10月8日起针对部分领事证件业务推出回邮服务。具体细则如下:

  一、可回邮的领事证件业务类型

  1. 护照

  2. 认证

  3. 公证

  二、安全邮寄

  如选择回邮服务,可在前来办理业务时提供贴足邮资并写好本人收件地址、姓名的回邮挂号信封以及《邮寄委托书》,或另行将贴足邮资并写好本人收件地址、姓名的回邮挂号信封连同缴费凭证(确认上面有相应的取证单号)、取证单、《邮寄委托书》等有关完整材料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寄至使馆领事部(请自行支付邮寄费用。邮寄地址:Consular Section, Chinese Embassy, Pelléova 18, 16000 Praha 6 – Bubeneč),信封上请注明姓名和办理业务类型(如护照回邮、认证回邮、公证回邮)字样。

  三、风险提示

  1.正常护照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,无加急服务。如需查询护照办理情况,可在15个工作日后发送邮件至konzularniodd@seznam.cz查询办证进度(请勿频繁发送查询邮件),邮件主题请注明:护照查询+持照人姓名+办理时间+联系电话。如护照持有人为张三,办理时间为9月21日,应注明:护照查询+张三+0921+611111111。如从办理当日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新护照,请发邮件至领事部查询,邮件主题注明:护照查询+持照人姓名+办理时间+联系电话。

  2.领事部将在收到完整邮寄材料,完成领事证件业务制作后进行邮寄。申请人应清晰地了解回邮期间可能发生丢失、毁损、延迟到达等风险,并自行与邮局索赔。

  如回邮投递失败,邮局会将护照退还使馆。使馆将与申请人联络并指导申请人再次申办回邮。

  四、因受疫情影响,使馆领事部自4月8日起暂停对外办公。如有紧急特殊情况需要办理领事证件业务,可发送邮件至konzularniodd@seznam.cz,充分说明需要办理原因,邮件主题注明为:办理人姓名+办理业务名称+紧急办证原因。使馆将根据需要,视情提供必要协助。

  中国驻捷克大使馆业务咨询电话:+420-233028898,接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。咨询邮件:konzularniodd@seznam.cz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中国驻捷克大使馆

  2020年9月24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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